01 協議願景與核心原則
執行摘要
AiSaving 以 Ethereum 為核心執行與結算環境,把 USDC 流動性連接至具可核實設備及現金流的 AI 基礎設施融資需求。用戶透過自有錢包將 USDC 存入協議合約,合約記錄入金、參與餘額、可選鎖定、提款及 ETH 獎勵。收益主要來自實際收取的貸款利息;經核實的算力業務淨收入須另列證據與成本,不得與融資本金混淆。
協議的重點是建立可驗證的資產生命週期,而非承諾固定收益。GPU 集群、算力網絡與資料中心營運方須經授信及擔保審查;利息收現、費用扣除、風險準備金與 ETH 支付均須可核對。
三項設計原則
安全:平台不索取用戶私鑰;合約採權限分離、多簽與延遲生效機制,配合獨立安全審查及持續監控。
穩健:以保守授信、可執行擔保、期限匹配及準備金控制風險,並公開提款可能排隊及本金減損的情況。
可驗證分配:僅把具備真實資金支持的淨收入轉換為 ETH,再按公開規則分配;沒有可支付資金時,不記作已到帳收益。
從資本到算力服務
AI 基礎設施需要把前期設備投入轉化為持續服務收入。協議設計將融資審查、資金用途及回款安排連接起來,讓參與者能追蹤資金如何支持設備採購與營運,以及收入如何回到協議。資金配置以可核實需求為依據,避免只以設備規模或預期市場增長決定授信。
鏈上系統提供統一記錄與結算接口,鏈下管理負責核實設備、合約及履約能力。兩者透過貸款識別碼與證據版本銜接,使技術記錄與商業責任保持一致。
02 產品邊界與用戶權益
統一產品口徑
協議採用合約台帳設計:採用 DepositLedger 合約台帳,普通存款可依公開條件參與收益,質押鎖定為自願選項;不另行鑄造 aUSDC、saUSDC 或治理代幣。
核心功能包括:Ethereum 結算、USDC 入金、AI 算力抵押融資、ETH 獎勵、可選質押、DEX、期權及量化風控。DEX 不規劃憑證代幣交易對,也不擴展為中心化現貨交易平台。
非託管的實際含義
用戶自行保管私人錢包的私鑰並簽署交易。USDC 存入合約後,會受合約權限、貸款期限與提款條款限制,不再是留在私人錢包內可直接自由轉出的同一批資產。「非託管」不能用來推定無管理風險、無金融監管或隨時保本提款。
用戶享有條款界定的帳戶請求權及查詢權;具體債務人、追償對象、破產順位及爭議處理地,應由正式法律文件確立,不能只依前端顯示判斷。
參與角色
用戶負責核對交易與授權;營運方負責披露、授信、對帳及適用合規;借款方提供真實資料並按約還款;擔保管理人、估值與安全服務方按各自合同履責。智能合約執行規則,但不能自行驗證全部實體資產或取代法院追償。
權益與操作的一致性
帳戶介面應分別展示名義本金、合資格參與餘額、鎖定權益、待處理提款及可領取 ETH。用戶可依各項記錄理解當前資金狀態,避免將總餘額誤認為即時可提款金額。鎖定、解除、領獎與贖回各自形成獨立操作,並提供對應交易紀錄與處理進度。
03 Ethereum 架構與資金隔離
核心合約分工
DepositVault 接收及支付 USDC;DepositLedger 記錄地址權益;StakeLockManager 處理自願鎖定與到期;LoanManager 控制授信與還款;CollateralRegistry 記錄抵押品索引及證據版本。
RewardDistributor 記錄並支付 ETH;RiskController 管理限額與風險狀態;OracleAdapter 接入價格及鏈下資料;DEX 路由與 OptionsClearing 分別處理兌換及隔離期權。外部安全訊號透過受限接口使用,不得直接取得任意轉帳權。
隔離原則
存款金庫、貸款應收帳款、風險準備金、ETH 獎勵池、DEX 流動性及期權保證金須分帳核算。不得未經明示授權,以存款或已備付 ETH 補貼期權虧損;LP 價格損失不得包裝為貸款利息。
隔離合約只能降低技術風險傳染,不能自動形成法律上的破產隔離。資產歸屬、受益人、受託或代理安排及抵銷權仍需合同與適用法律支持。
狀態與權限
每次入金、放貸、還款、提款及領獎均應留下可查詢事件。前端索引器僅供查詢;發生區塊重組、RPC 中斷或資料延遲時,需顯示待確認狀態。帳務亦須對照鏈下貸款及實際收款證據。
管理權限應公開列出簽署人、操作範圍、額度、時間鎖及緊急權限。升級可能改變資金控制,不能以「任何人都無法改變」取代真實的代理合約及多簽權限披露。
資金路由與對帳接口
每次資金調度應對應核定用途、接收地址、操作額度及貸款編號。還款事件須拆分本金、利息與費用,再更新台帳及相關儲備。合約事件、索引器和會計報表採用一致的識別碼與截止時間,便於追蹤在途資金、重建歷史餘額並發現異常差額。
04 USDC 存入、台帳與退出
存入與記帳
用戶核對官方網址、Ethereum 網絡、USDC 及 DepositVault 地址後,以有限額授權及存入交易完成入金。只有合約實際收到、且達到確認要求的 USDC 才增加台帳;授權成功不等於存入成功。
台帳記錄地址、入金額、確認時間、合資格餘額、鎖定額、待提款額、已提取額及損失調整。每筆記錄應可追溯至交易及適用條款版本,防止重複入帳、捨入誤差與重複提款。
資產負債核對
資產需分為未借出 USDC、貸款應收本金、已收利息及其他可核實資產,並扣除減值及應付費用。負債或用戶請求權按正式會計口徑列示;已確認應付 ETH 另行對帳,避免重複計入。
應收利息、GPU 估值與預期處置所得不是可即時支付的現金。名義存款餘額也不代表金庫保有同額閒置 USDC。確認損失時,應按事前合法約定反映可贖回金額。
提款與排隊
用戶提出申請後,合約依鎖定狀態、可用現金、提款順序與公開限額處理。若資金已放貸,可採事先披露的批次或排隊安排;到期解除鎖定不等於立即有足額資金可提款。
申請取消、費用、優先級、部分支付、暫停條件及申訴流程均須預先公布。不得要求用戶臨時補交「解凍費」或額外存款,才釋放原有權益。正常鏈上 Gas 由錢包交易畫面向網絡支付。
提款處理的可追蹤性
提款申請可依序記錄已提交、已受理、待流動性、部分支付及已完成等狀態。每次支付均扣減同一申請的剩餘金額,避免重複請求或跨批次重複付款。遇到取消、過期或交易失敗時,應明確區分帳務更新與鏈上執行結果,讓使用者能核對實際收到的資產。
05 AI 算力融資與抵押品
借款准入
融資對象可包括 GPU 集群、去中心化算力節點及 AI 資料中心營運方。每筆貸款應有明確法律主體、實際受益人、用途、期限、還款來源、資金流向及擔保安排;錢包地址不能代替法人或信用審查。
盡職調查包括財務報表、流水、既有債務、客戶合約、關聯交易及重大訴訟。還款能力以保守的營運現金流衡量,不以加密資產價格上升作為核心依據。
設備及收入核實
GPU 抵押應查核型號、序號、所有權、採購憑證、部署地點、既有留置或擔保權、保險、維保及二手市場深度。估值需考慮技術淘汰、電力成本、設備故障、地區及出口限制。
算力服務合約或應收帳款需核實可轉讓性、付款人信用、解約條款與收入控制。節點在線、算力交付及結算數據只提供輔助證據;雜湊上鏈不證明設備存在或合同真實。
貸款生命週期
准入審查後形成授信決議,完成擔保文件與必要公示,再按受限用途放款。貸後定期追蹤利用率、租約、保險、設備位置、回款及抵押估值;異常時限制新增授信,按約要求補充擔保或提前還款。
逾期追償須經通知、寬限及適用法律程序。跨境設備回收可能耗時且成本高;未實際回收前,不得把預期處置款列為提款儲備。貸款識別碼應連結可公開摘要及受控的原始證據。
授信與設備週期匹配
貸款期限、攤還速度及殘值假設應與設備經濟壽命相配合。新型 GPU 推出、客戶流失或電價上升,可能同時影響設備價值與營運收入,因此估值模型應採多種情境。對同一機房、客戶或設備型號的多筆貸款,需合併評估相關性,而非僅按借款地址分散計算。
06 ETH 收益與自願鎖定
可分配收益
主要來源為已實際收取的貸款利息。若有算力業務收入、外部策略收益、DEX 或期權協議費,須分別核算成本、損失及歸屬。借款本金回收、新存款與未收現利息不得當作收益發放。
可分配淨收入為已收現收入扣除合理費用、必要準備金與依政策應承擔的已確認損失。營運補貼須獨立列示出資方、金額、期限及終止條件,不得冒充持續營收。
ETH 準備與分配
協議按披露的時點與路由兌換 ETH,記錄報價、成交、費用與滑點。可領金額不得超過實際可支付 ETH;需區分預估、已確認、可領取與已支付四種狀態。
用戶分配額可按週期內的時間加權合資格餘額占比分攤。若設鎖定權重,應事前公布並防止閃電入金、重複領獎與跨週期計算錯誤。沒有收益時可以不分配,ETH 數量及美元價值均不保證。
可選質押鎖定
用戶可自願把部分台帳權益鎖定,換取依正式規則計算的額外權重。普通存款不得被自動改為鎖倉;提前解除、冷卻期、到期處理及任何損失優先承擔均需明示同意。
此處「質押」是 USDC 權益的合約鎖定,不是 Ethereum 驗證者質押,也不天然產生共識獎勵。如設置質押者優先承擔損失的安排,須明確規定其風險層級、適用條件及上限。
週期結算與核對
每個分配週期應確定起訖時間、有效餘額快照、權重及實際取得的 ETH。提款中的金額是否繼續參與計算,需由一致規則決定。已支付獎勵與未領取獎勵分開記錄;精度捨入留下的尾差依公開方法保留或帶入下一期,避免重複分配與帳務失衡。
07 DEX 與期權的功能邊界
DEX:提供必要兌換
DEX 模組定位為 USDC/ETH 等必要資產兌換及合資格參與者的流動性操作,可採經審查的 AMM 或路由。兌換服務不涉及 aUSDC/saUSDC 憑證交易對。
執行需設最大滑點、成交截止時間、白名單合約、價格偏離檢查及授權上限。大額兌換可分批進行;記錄交易路徑與實際成本。DEX 仍存在 MEV、搶跑、池內失衡及合約風險,AMM 價格不宜單獨作為授信估值來源。
流動性提供者可能取得手續費並承受無常損失。LP 份額不能等同現金,也不得默認把存款本金投入 LP 池;如有策略配置,應設獨立授權、額度與風險披露。
期權:可選的 ETH 風險工具
規劃以 ETH 看漲、看跌、備兌看漲或現金擔保看跌等工具管理價格風險。產品須定義標的、履約價、到期日、乘數、權利金、行使方式、保證金、結算資產及價格指數。
買方可能損失全部權利金;備兌看漲仍承受標的下跌且限制上漲收益;賣出未保護期權可能造成巨大甚至理論上無上限的損失,不應預設對一般用戶開放。
獨立結算與准入
期權保證金、清算及壞帳處理須與存款金庫隔離。採取持倉、到期日與對手方集中度限制,測試波動率急升、跳空及預言機失效;異常時依預設規則處理既有持倉。
正式開放前須完成衍生工具法律分類、用戶資格與適當性評估及獨立審查。部署在鏈上或提供全額抵押,都不能自動豁免金融監管。
價格與結算資料
兌換成交價、期權估值價與到期結算價服務不同用途,應各有資料來源和觀察窗口。介面可同時展示報價時點、成交偏差及結算方式,協助用戶理解預估與實際結果的差異。模組異常時,新增交易與既有持倉處理應分別執行,並保留完整操作紀錄。
08 流動性、減值與量化風控
分層現金管理
區分即時 USDC、貸款應收、風險準備金、外部策略及待支付 ETH。期限缺口分析應對照貸款到期、用戶鎖定、預計提款及壓力提款;不得長期用新增入金掩蓋已知資產缺口。
風險準備金不是保險或保本承諾。違約後應按合法確立的抵押回收、準備金及剩餘損失分攤安排處理,避免重複扣減或在事後任意改變用戶順位。
核心指標與示範門檻
短期流動性覆蓋率=可自由動用 USDC/未來 30 日壓力提款;示範上低於 1.20 倍預警、低於 1.00 倍限制新增放款。
集中度=同一經濟集團敞口/貸款組合;示範上超過 15% 預警、20% 停止增加。LTV=在貸本金/保守可處置抵押價值;可研究初始不高於 60%,隨升高啟動追加擔保及處置評估。
ETH 覆蓋率=可支付 ETH/已確認到期 ETH;低於 1 倍即表示支付缺口。逾期率、資產減值及對帳差異應與上述指標並列,而非只公布單一「安全分數」。以上均是待驗證政策範例,並非監管標準或已採用參數。
壓力測試與四級狀態
每週及重大事件時,測試提款激增、GPU 折價、租用率下降、貸款逾期、USDC 脫鉤、ETH 急跌及網絡擁堵的複合情境,納入追償時間、滑點、Gas 與法律成本。
正常狀態持續監測;預警時提高頻率並減少敞口;限制時停止新增高風險配置;應急時啟動資產保全及合法提款安排。暫停權限須限定範圍、期限、授權人與解除條件。
從預警到恢復
每次風險狀態轉換應記錄觸發指標、資料時點、決策者與採取的措施。恢復正常運作前,除確認指標回升,亦應檢查資產差額、到期提款及未解決事件。對暫時回款改善與持續償付能力應分開判斷,避免單筆資金流入掩蓋長期現金缺口。
09 安全工程、資料與第三方
工程與營運控制
核心合約主網部署前應完成威脅建模、單元及整合測試、模糊測試、權限審查與獨立審計。重點包括重入、精度錯誤、未授權提款、外部調用、拒絕服務及獎勵重領;審計需對應版本與實際地址。
多簽、最小權限、時間鎖、金鑰輪換與額度限制應共同運作。獨立監測巨額轉帳、參數變更、異常授權及獎勵缺口;事故需保全證據、公告影響、確認資產差額並提出可核對的恢復方案。
預言機與鏈下證據
價格來源應有多源交叉驗證、新鮮度檢查、偏差閾值及故障備援。GPU 位置、保險、利用率及商業收入須由合同、第三方抽查和收款資料交叉核對。資料缺失或衝突時,停止依爭議資料增加配置。
借款摘要、估值時點與證據版本可公開;個資及商業秘密採最小化收集、受控存取與保留期限。永久上鏈的原始敏感資料可能難以刪除,應優先以摘要及受控原件處理。
第三方技術接口
錢包與數字資產操作、安全檢測及交易風險訊號可透過獨立接口整合。Coinbase 與 GoPlus Security 列為可選技術接口;具體接入功能、資料權限、責任及服務限制依實際產品與服務條款配置。
第三方安全訊號用於輔助識別風險,並配合人工覆核、故障降級與申訴處理。接口不能取得任意轉帳權;資產控制、授信、對帳及收益分配應由協議各模組分別負責。
安全變更與持續監測
程式碼更新、金鑰輪換及外部接口切換都應保留版本與操作日誌。重大變更先在測試環境驗證,再依授權流程部署;部署後核對地址、參數與實際行為。監測除了關注攻擊,也涵蓋節點延遲、資料中斷及對帳失衡,讓系統能及早識別營運偏差。
10 透明度與分階段實施
公開資料最小集合
技術資料包括正式網絡、合約地址、驗證源碼、可升級性、管理角色、多簽及時間鎖,並附審計版本、發現事項及修復證據。資產資料包括未借出 USDC、貸款餘額、逾期與減值、準備金、待提款及可支付 ETH。
信貸資料包括 Loan ID、用途、期限、抵押摘要、估值方法及時點、還款和追償狀態。分配資料包括已收現收益、扣費、準備金、兌換成交及領獎紀錄;不公開敏感原件不等於可以不提供可驗證證據。
第一階段:規格與測試
確認營運及法律主體、台帳權益、提款規則、損失分攤與管理權限。完成測試網部署、資金對帳、權限及攻擊模擬,建立可重現測試與獨立審查檔案。
第二階段:限額融資試點
在必要准入及法律安排完成後,選擇可核實借款人與抵押物,限制存款及授信規模。測試真實回款、ETH 購入與支付、逾期及提款排隊,不以短期試點結果保證大規模運行。
第三階段:逐步擴展
僅在審計缺陷修復、資產與帳務核對及風控指標達標後,考慮擴大規模。DEX 與期權分別設開放門檻;衍生工具不得因核心存款功能上線而自動開放。
上線前仍需補齊正式費率、使用條款、隱私政策、事故聯絡、適用地區及必要許可評估。各階段依技術驗證、合規審查與風控成果推進。
營運報告與用戶查詢
定期報告可按相同口徑展示期初資產、當期入金、放款、還款、費用、收益分配與期末餘額。重大變化應附原因及影響範圍,並保留歷史版本。用戶查詢則以自身交易、提款及領獎紀錄為核心,與整體資產資料相互核對,形成持續可追蹤的資訊閉環。
11 美國法律:證券與信息披露
適用範圍
本章整理與 USDC 融資、收益分配及衍生工具相關的美國法律條文。是否適用取決於營運實體、用戶、招攬、資金控制、交易與跨境連結等事實。法源與連結列於附錄,查核日為 2026 年 11 月 6 日。
證券定義與發行註冊 [L1–L2]
《1933 年證券法》第 2(a)(1) 條,15 U.S.C. § 77b(a)(1),證券定義包含票據、投資契約等安排。第 5 條,15 U.S.C. § 77e,對符合管轄條件的證券要約及銷售設有註冊要求,適用豁免須另外成立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不發行代幣、不稱股權或採合約台帳,均不能單獨排除證券屬性。匯集資金並由他人進行融資及收益管理的經濟實質,需要由美國律師結合判例、產品條款與當時有效規則分類;證券要約及銷售須符合相應註冊要求或適用豁免。
反欺詐與重要事實 [L3]
《1934 年證券交易法》第 10(b) 條,15 U.S.C. § 78j(b),在其適用範圍內禁止與證券買賣相關、違反 SEC 規則的操縱或欺騙手段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收益來源、提款限制、損失、管理權及第三方關係應準確披露。重要資訊應有可核對的依據,避免重大虛假陳述或遺漏。
集合投資架構 [L4]
《1940 年投資公司法》15 U.S.C. § 80a-3 涉及投資公司定義及排除條件。若資產或活動構成證券投資業務,須另行檢查本法分類、可能排除與相關管理義務;不是所有借貸池都自動屬於或自動排除於投資公司。
12 美國法律:期權、AML 與制裁
商品期權 [L5]
17 C.F.R. § 32.2 規定,在該條適用範圍內,商品期權交易須遵守適用於掉期的《商品交易法》及相關規則,或符合 § 32.3 的交易期權安排;另受相關條文約束。這不是一般面向零售用戶的自由開放授權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須先分類 ETH 期權的標的、交易方式、結算及參與者,進一步評估 CFTC、SEC 或其他規範、交易場所及中介義務。全額擔保或鏈上自動結算不能單獨解決牌照、資格及銷售限制;期權的開放條件應與法律分類及准入要求一致。
資金傳輸與反洗錢 [L6–L7]
31 C.F.R. § 1010.100(ff)(5) 對 money transmitter 的判斷涉及接受及傳送資金或替代貨幣價值的具體事實,並列有例外。若構成受規範 MSB,31 C.F.R. § 1022.210 要求書面、與風險相稱的有效 AML 計畫。
FinCEN 的 FIN-2019-G001 是行政解釋指引,並非法案。其對虛擬貨幣與 DApp 模式的分析區分單純開發軟體和實際使用或營運資金傳輸。AiSaving 須按實際資金控制、營運及服務活動評估;平台不持有私人錢包私鑰,不能單獨決定不受規範。
若適用,需落實身份及實益擁有人審查、記錄、報告、合規負責人、培訓與獨立覆核,並另查聯邦登記及州層級許可。不能把這些義務概括為所有錢包使用者均須承擔相同要求。
制裁與交易風險 [L8]
OFAC 的虛擬貨幣行業指引說明制裁制度亦涉及虛擬貨幣活動,並建議風險導向的名單、地區與交易監測。該指引提供風險導向的合規框架;具體禁令、封鎖及許可須按相關制裁法規判定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對適用主體建立篩查、異常覆核、證據保存及合法處理流程。不能只看單一錢包標籤判定違法,也不能承諾繞過依法適用的制裁措施。
13 美國法律:GPU 擔保與執行
州法示例,而非全美統一許可
GPU 設備及應收帳款的擔保權主要涉及州法與衝突法。以下以紐約州已制定的 UCC Article 9 為示例,不是聲稱全部貸款必然適用紐約法。實際應依債務人所在地、擔保物種類、所在地及法律選擇規則確定。
擔保權成立:N.Y. U.C.C. § 9-203 [L9]
該條涉及擔保權附著及可執行性,一般包括提供價值、債務人對抵押品有權利,以及符合擔保協議或其他適用的占有/控制條件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GPU 序號與採購憑證只是起點,還須確認權利人、既有擔保、擔保協議及資產描述。鏈上CollateralRegistry 或文件雜湊本身不成立全部法律權利,也不自動使存款用戶成為直接擔保權人;應明確誰代表資金池持有及執行擔保。
公示完善:N.Y. U.C.C. § 9-310 [L10]
該條一般要求以融資聲明登記完善擔保權,但存在法定例外。適用何種公示方式、登記地、債務人名稱及延續要求,均須按資產類型和具體法律規則核實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需要查冊、必要登記、順位分析及持續監控。借款人轉移設備、變更名稱或跨境遷移時應重新評估。把抵押資訊上鏈不能代替法定登記,也不能單獨保證對抗第三人或優先受償。
違約處置:N.Y. U.C.C. § 9-610 [L11]
該條允許違約後依法處置擔保物,並要求處置的方式、時間、地點及其他條件具有商業合理性。通知、回收及其他限制仍須按相關條文與適用程序處理。
對協議設計的影響:GPU 不是能僅靠合約自動變現的鏈上資產。處置可能涉及現場接管、法院程序、破產限制、保險、運輸及跨境管制;回收成本與時間應反映在壓力測試及可贖回金額。
14 風險披露與法律聲明
本金、信用與流動性
借款人可能違約;GPU 可能貶值、受損或無法回收。抵押與準備金可能不足,造成部分甚至全部本金損失。可用 USDC 不足時可能排隊、部分支付或延遲;鎖定期結束不保證即時兌付。
USDC 涉及第三方發行、價格脫鉤、地址凍結及贖回通道風險。ETH 獎勵的法幣價值可能在購入、分配及領取前後變動;不存在固定年化、固定日息或美元收益保障。
技術、模組與營運
智能合約、升級權限、私鑰、前端、RPC、預言機及第三方接口均可能失效或遭攻擊。獨立審計不保證無漏洞,鏈上透明不保證鏈下資料真實。用戶遺失私鑰或簽署惡意授權可能永久失去資產。
DEX 可能有無常損失、滑點及操縱;期權可能造成權利金全損、重大追加保證金或清算損失。多簽失聯、權限濫用、資料延遲與營運資源中斷亦可影響使用。
法律與其他義務
法律分類、牌照、制裁、跨境執行及稅務變化可能限制功能或影響回收。除本章法規外,州借貸、資金傳輸、隱私、稅務及其他適用制度須另行審查。用戶與營運方各自依法履行其義務。
文件使用與更新
本白皮書說明協議架構、資金流程、風險管理與相關法律框架。文件名稱或免責文字不能改變產品的法律實質,也不能排除依法不得免除的責任與救濟。
正式權益、費用、提款、爭議及損失分攤應載於有效條款並與部署合約一致;發生不一致時須披露及依法處理,不得以「程式碼即法律」否定適用法律。重大更新應有版本、生效時間及通知,不得無痕改寫歷史資訊。
附錄 A 聯邦法與行政規則
[L1] 證券定義
15 U.S.C. § 77b(a)(1)
[L2] 證券發行與銷售註冊
15 U.S.C. § 77e
[L3] 操縱及欺騙行為
15 U.S.C. § 78j(b)
[L4] 投資公司定義與排除
15 U.S.C. § 80a-3
[L5] 商品期權交易
17 C.F.R. § 32.2
[L6] 資金傳輸定義與 AML 計畫
31 C.F.R. §§ 1010.100(ff)(5), 1022.210
[L6b] MSB 反洗錢計畫
31 C.F.R. § 1022.210
附錄 B 指引與州法
[L7] 虛擬貨幣業務行政指引
FinCEN FIN-2019-G001 / 2019-05-09
[L8] 虛擬貨幣制裁行政指引
OFAC / 2021-10-15
[L9] 擔保權成立及可執行性
N.Y. U.C.C. § 9-203
[L10] 擔保權公示完善
N.Y. U.C.C. § 9-310
[L11] 違約後抵押物處置
N.Y. U.C.C. § 9-6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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